中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(试行
发布者: 魏勉     时间: 2014/3/6     点击: 5


为了加强校风建设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维护学校的稳定,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培养“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”的社会主义新人,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在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的前提下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处分种类

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:公开点名批评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四种。

二、处分行为:

1、违反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及《榄核中学每日行为规范》有关规定,情节轻微,认错态度好,有悔过表现,给予公开点名批评处分。

2、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

1)扰乱课堂、集会或其他教学秩序等;

2)吸烟、喝酒;

3)观看黄色视频、书刊等;

4)进入营业性场所(如到网吧、酒吧、游戏机室、桌球室等玩乐);

5)违反考试纪律;

6)违反用水、用火规定;

7)不服从值日老师、风纪员等执勤人员管理;

8)翻爬学校围墙;

9)多次迟到、早退或旷课(累计达15节次以上);

10)不准时就寝、就寝期间谈笑、喧哗、屡教不改(严重者开除宿籍);

11)在墙壁、桌椅上等地方乱涂乱画(处分+赔偿);

12)在生活区或教学区进行体育活动,经教育不改;

13)非住校生违反规定进入宿舍。